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的工作要求,推动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经过精心设计,认真筹备,我院纪委于5月11日上午在躬行楼汇智厅组织开展纪检专兼职干部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会议,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孙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共同学习了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在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纪委办公会议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九次集体学习会等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逐条逐字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党总支纪检委员分别就近期学习体会和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孙智为专兼职纪检干部作了题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辅导报告,详细阐释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含义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意义,重点介绍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方法和途径,明确指出要认真学习对照《条例》内容,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并对下一阶段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孙智强调,全体纪检干部要持续抓好《条例》学习,确保每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并通过参加测试活动,检验学习成效;要抓好警示教育,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深刻认识违规违纪的沉重代价并引以为戒;要抓好解读培训,通过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面向全体党员做好《条例》学习的专题培训、理论宣讲,深入解读《条例》修订的内容、目的,帮助大家准确把握各项纪律规定的内涵和外延;要精准提升执纪能力,结合省纪委开展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主动发现问题,积极履职尽责,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孙智还对学院“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建设工作、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学院纪委委员、纪委专职干部和党总支纪检委员参加了会议。
(纪委办公室 刘巍巍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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