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公车用油管理,保证用油质量,节约用油费用,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拟通过竞争性招商方式确定我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油站。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油站前来参与竞争并商洽有关加油服务事宜。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 供应商须独立法人资格,所持执照的营业场所在设在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施完备、安全,交通便利等。
2. 供应商必须是国有企业(中石油或中石化公司所属的加油站)。能满足各类公务用车所需要的油料品种。
3.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 供应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 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及经消防、环保、气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相关合格证书或报告。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二、对供应商服务的基本要求
1.应严格执行国标(或行业标准),确保油品质量和标准计量。
2. 严格执行合同有关条款及辽宁省公务车辆用油有关规定。
3. 必须7*24小时值班加油。
4. 必须享受相关采购优惠活动价格。
5. 在指定银行开立结算帐户,用油单位财务部门负责银行汇款对账户充值,用油费用以油卡结算,油站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现金结算行为。
6. 油站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做为单位公车用油工作负责人,定期沟通信息,核对帐卡,提供资料等,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7. 自觉接受政府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的对油品价格、质量、服务水平等进行的监督检查、考核及评估。
8. 书面形式做出详细的服务承诺并严格执行。
9. 合同中的其他约定。
三、招商方式
通过招商听证会,由兴业招商委员会决定供应商。
四、招商程序
1. 学院召开招商听证会,听取供应商投标报告,并提供投标实施方案(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投标无效)。
2. 由学院招商委员会决定中标供应商。
3.学院同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合同)。
五、招商时间地点
2017年3月30日9.00。新利18 app 办公楼西会议室
报名联系人:周老师、庞老师联系电话:0417-7020828
新利18 app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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