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我院2014-2015年度冬季取暖期锅炉产生的炉灰渣进行询价招标出售,诚邀有此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SJ]一、项目概况
[SJ]1.项目名称:新利18 app2014年—2015年度冬季取暖期(2014年11月5日至2015年4月5日)炉灰出售。
[SJ]2.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熊岳镇学院院内。
[SJ]3.炉灰数量:我院今年实际购置取暖用煤6000吨,中标方可对产生炉灰数量自行测量或按照行业理论统计数据计算。请按照每立方米炉灰渣价格报价。
[SJ]4.相关要求:
[SJ](1)中标方须自行组织运输车辆运输,运输车辆规格应符合校区道路条件,运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
[SJ](2)中标方须按学校要求定期将锅炉产生的炉灰运走,不得积压灰场库存,影响学校正常供暖。
[SJ]二、投标人资格
[SJ]1.具备实施本项目相应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SJ]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合法经营。
[SJ]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及不良经营记录。
[SJ]4.具有交纳学校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能力。
[SJ]三、评标办法:报价最高者中标。
[SJ]四、报名方式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2014年12月15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报价单密封并加盖齐缝章送至行政楼201室,逾期递交者取消投标资格。2014年12月15日上午9:30 准时开标,要求所有投标者到达现场(行政楼201室资产处)。
[SJ]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单位报名的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及企业代码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各提交一份,必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个人报名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SJ]五、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或个人,在2014年12月12日中午前需交纳人民币5000元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参加投标报价。中标者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前来我院签定合同。如正常履约,保证金直接转做炉渣出售款(剩余炉渣出售款签订合同7日内一次性交清)。如不能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未中标者在开标后三日内返还投标保证金。
[SJ]六、联系方式
[SJ]业务咨询后勤中心:0417-7020080
[SJ]投标咨询资产处:0417-7020679 13941723215
[SJ]
[SJ][SJ][SJ][SJ][SJ][SJ][SJ][SJ][SJ][SJ] 资产处
[SJ][SJ][SJ][SJ][SJ][SJ][SJ][SJ][SJ]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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