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评审推荐,并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六部门审定,298家职业学校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99名同志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称号,我院蒋锦标院长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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