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工作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我部研究制定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切实转变观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各地和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情况,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和经验,请及时报我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公室)。
教育部
2016年1月7日
附件:《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全文